大理公路管理总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08-09-08 作者: 来源: 点击: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大理公路管理总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理公路管理总段信息公开网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大理公路管理总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理公路管理总段信息公开网上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本机关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 www.www.bmtlink.com。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相关科(室)查阅这类信息。
3.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或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大理公路管理总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理公路管理总段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上述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进行查询。
2.受理机构
单位名称:大理公路管理总段
办公地址:大理市下关榆祥路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2——2299008、2299009(传真)
邮政编码:671000
电子邮箱:dlzdbgs@126.com。
3、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大理公路管理总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单》。受理单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A、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www.www.bmtlink.com;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B、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C、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处理信息公开查询的有关申请的受理时限为接到申请起的15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免予公开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本机关将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本机关将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有关收费事宜并在收取相应费用后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公开其所需的信息。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大理公路管理总段监察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中共大理公路管理总段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理公路管理总段行政监察室
联系电话: 0872-2299004 2299227
地址:大理市下关榆祥路12号 邮编:671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